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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每个党员学有标杆做有榜样

文章来源:珠海特区报   发布时间:2017-12-11    点击数:
 

本报讯 记者刘晓峰报道:“支部学习天天见!”12月以来,高新区“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月”在区内基层支部、全体党员中引起强烈反响。此次“集中学习月”活动从党章要求出发,从高新区实际出发,注重压实基层支部学习任务、落实基层支部教育管理党员任务、抓实基层支部宣传凝聚群众作用发挥,以党支部为单位,每天下班后用一个小时进行支部集中学习,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支部、每一名党员和干部,让十九大精神真正从群众中来再回到群众中去。

   “领导干部也是普通党员,必须回归支部,参加支部活动!”高新区党委扩大会议明确要求,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,回归支部,参加支部生活,参加“集中学习月”活动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,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,让支部党员学有标杆、做有榜样;有效发挥了督导检查作用,让学习活动质效提升。

 

让十九大学习宣传贯彻从“高大上”走向“细深精”,细致到每个党员,深入到各个基层,精准到每个领域。要完成高新区党委扩大会议提出的这个任务,必须夯实区党委-各个党(工)委-各个基层党组织全链条任务责任,尤其是基层党支部任务。区党委下发“集中学习月”活动通知后,各个支部按照学习要求,制定执行自己的学习计划,上一级党组织全程跟进督导,每一天都要有学习任务、学习视频图片、学习笔记感受、记录考勤,切实将学习要求贯彻到基层、学习任务落实到支部和个人。

 

“集中学习月”活动相当于开办了227所支部党校,每个党员都有老师、学生、宣传员三重身份。“集中学习月”活动每一个党员都要在支部学习中“发声”,带读原文、参与并组织主题讨论、结合自身认识讲“支部微主题党课”,让每一位党员在学习中得到成长锻炼,让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每一位党员工作生活相关相连、相辅相成。同时,通过支部学习、培养每一个党员成为优秀“宣传员”,使他们在家庭、社会、社区、企业、单位时刻牢记宣传十九大精神、践行十九大精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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